院安全工作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大学生安全委员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 知
来源:安全处
发布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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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大学生安全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耕平安校园建设,褒扬校园安全服务先进典型,建强大学生安全委员会学生骨干队伍,激励全体成员履职担当、协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经研究,院安全工作处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大学生安全委员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在岗履职的院大学生安全委员会全体学生干部、部门干事及见习成员。
二、评选名额核定标准
本次设置两类评优荣誉,名额按对应群体在岗总人数比例核定:
(一)优秀学生干部:面向安委会正式学生干部(不含见习人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岗正式干部总人数30%;
(二)部门之星:面向安委会各部门在岗干事、见习成员,按各部门在岗成员总人数30%限额评选。
三、评选标准与资格要求
(一)基础任职门槛
1.申报“优秀学生干部”:须连续在岗履职满1学年及以上,为现任安委会学生干部;
2.申报“部门之星”:须连续在岗履职满1学年及以上,为部门干事或见习成员。
(二)综合参评条件
1.政治过硬。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主流价值,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上一学年(五年制大一人员参照本学年)至少牵头组织或全程参与1次院、系两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涵盖安全宣讲、反诈宣传、学风建设、安全主题竞赛、科普演讲等类型。
2.学业合格。端正学习态度,学业成绩达标,参评学年无课程挂科记录,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无各类违规违纪台账记录。
3.实绩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人员:本学年牵头或核心参与消防隐患排查、校园反诈、大型活动安保、交通文明督导、夜间校园巡逻、车辆秩序引导等安委会重点工作不少于2项;主动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全年无重大工作疏漏,无无故缺席工作安排情况;主动承接临时、突发专项任务不少于2次。
部门之星参评人员:本学年积极配合、协同完成消防排查、反诈宣教、秩序维护、夜间巡防等重点工作不少于2项;服从部门干部统筹调度,履职踏实尽责,无无故缺勤、重大工作失误;主动认领临时性、应急性工作不少于2次。
4.群众认可度高。日常安全服务工作获得师生正面评价,无经核实登记的师生投诉记录。
5.纪律达标。严格遵守安委会考勤管理规定,参评学年例会、培训、专项活动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累计不超过5次;工作报表、事迹材料、台账资料迟交、缺交累计不超过3次(含3次)。
(三)一票否决情形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取消本年度评优申报资格:
1.存在考试作弊、作业抄袭、学术剽窃等学风不正、学术失信行为;2.借学生干部岗位便利谋取私利,造成公共财物损毁、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3.重大安全保障、校园专项活动中严重失职,引发负面舆情或安全隐患;4.存在意识形态偏差,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5.工作消极敷衍、作风散漫,拒不服从组织管理、拒不执行工作部署;6.存在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1.安委会承担参评人员资格初审职责,逐一核验任职证明、活动佐证、成绩单据等支撑材料,所有申报人员资格最终由安全工作处复核审定;
2.报送材料清单:以下所有材料一律提供pdf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汇总表》《部门之星申报汇总表》、参评人员上一学年成绩单电子档(五年制大一学生提交上学期成绩单)、500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一律采用手写版转换pdf电子版格式)。
所有材料须于6月16日上午下班前,由安委会秘书部统一汇总后报至院安全工作处,逾期报送、材料缺漏不齐视作自动放弃参评;
3.评选确定的拟表彰名单将在院安全工作处官网公示,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间查实申报信息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即时撤销评优资格。
四、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统筹
安委会要将本次评优作为深化学生骨干培养、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推动青年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抓好宣传动员、资格筛查、民主测评全流程工作,分层分类做好参评引导。
(二)坚持实事求是,从严审核把关
严格遵循“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工作原则,立足日常履职实绩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不放宽标准尺度,全面核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筑牢推荐审核关口。
(三)规范评选程序,严守时间节点
严格对照本通知明确的参评条件、测评规则、报送时限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履行民主测评、集体评议、汇总上报流程,确保评优工作有序、按期落地。
(四)规范民主测评流程
评优测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表决原则;有效投票人数须达到安委会全体成员半数及以上,参评人员各项测评维度优秀率须达80%及以上方可具备获评资格。
1.优秀学生干部测评维度:思想品德、综合能力、模范带头、部门管理四项,由安委会全体成员综合打分、集体投票表决;
2.部门之星测评维度:思想品德、履职能力、服从统筹、遵规守纪四项,由安委会全体成员综合打分、集体投票表决。
院安全工作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