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党工部 发布日期:2011-11-23 浏览:9199次
 
 
闽委教组〔2011〕18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各高校党委:
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部的部署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2011年10月20
 
 
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现就福建省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把“落实纲要‘三服务’,推动发展‘两满意’”作为我省学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三服务”即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两满意”即创师生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创”( 创一流业绩、创一流服务、创一流队伍)、“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抓手,结合实际,突出实践,务求实效,使全省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和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福建经济社会新跨越新发展和海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活动,努力实现教书育人意识明显增强、办学理教能力明显提高、热点难点问题明显突破、“三风”建设明显加强,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一是增强教书育人意识。推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心每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广泛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和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扎实开展教师广泛走访家庭、联系学生活动,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师生友谊,把教书育人融入学生健康成长全过程。
二是提高办学理教能力。按照全国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着力提高学校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办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提高维护校园安定稳定能力,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大胆探索和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广大学生不断提供优质教育,努力教育好每一个学生。
三是突破热点难点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作出应有贡献。深化我省学校围绕教育工作“六大领域”创先争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积极配合、支持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机制;积极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努力探索和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通过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力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扎实推进“一基础四卓越”工程,努力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不断促进考试公平公正。推动各地各校结合教育特点和自身实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找准活动的着力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营养餐、校车管理等突出问题中,从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中,选择一两项切实加以解决,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加强“三风”建设。推动政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实践锻炼、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推进公平服务、公开办事,提高决策水平、服务水平和执行力。推动行风建设,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学风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相结合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形成良好学术环境和育人环境。各级教育部门要带头推进“三风” 建设,带头推进“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常态化,推动学校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知校情、深入师生解难题,促进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长效化。
三、活动载体
要按照全省学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围绕“落实纲要‘三服务’,推动发展‘两满意’”的主题,广泛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争优秀。
  一是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各地各校特别是与学生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部门要通过网络、报刊、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有关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公示服务标准。党员要采取佩戴党徽、挂牌上岗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强化自我约束。通过设置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党员公开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普遍开展“创一流业绩、创一流服务、创一流队伍”活动。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努力创名校、出名师、育英才,要使教育系统各单位尤其是高校成为知识创新的策源地、深化教育改革的试验田、扩大开放的桥头堡。要牢固树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导向,引导广大党员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在教育工作的各个岗位上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标兵,使教育系统各单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发现和培养各类人才,引导广大党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海西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普遍开展“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师生和服务对象评估,及时掌握群众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党员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今年年底前,各地各校要围绕“落实纲要‘三服务’,推动发展‘两满意’”活动主题,普遍开展一次群众评议活动。
四、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明确领导责任,明确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中心工作,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岗位职责、任务要求,切实抓好分类指导。持续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有关活动,积极探索本地本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规律,建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党群共建。通过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合力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团员、妇女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齐争共创。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和突出成效,注意总结基层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改进服务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教育系统党员群众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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