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共建“家政服务员培训”合作企业项目遴选公告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3-16 浏览:45次

为严格遵循《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企业公开遴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落实国家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决策部署,对接闽北区域家政产业发展需求,助力学院“现代家政产业学院”建设,根据学院“家政服务员培训”项目建设需要,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合作企业,望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码:闽职遴选[2026]-001号

(二)项目名称:家政服务员培训校企合作企业遴选

(三)项目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职业教育是培育高素质家政服务人才的核心载体。为契合闽北地区家政产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需求,落实学院专业建设与社会服务发展目标,通过公开遴选优质合作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实训教学、社会培训一体化合作平台,提升家政服务员培训质量,为区域家政产业发展输送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实现校地企协同发展。

(三)项目地点: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四)合作内容:围绕家政服务员核心培养方向(母婴护理、养老照护、家庭管理、保洁服务等),开展课程共建、师资互聘、实习实训、就业保障、教学资源开发、社会培训六大核心合作;双方联合制定培训标准、开发教学资源,共建实训教学团队,共享实习就业岗位资源,共同开展面向社会的家政服务员职业培训,打造符合行业标准与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家政服务人才队伍。

(五)合作期限:3年

二、遴选对象及遴选标准

本次遴选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型家政公司、母婴护理专业机构、养老服务企业、正规家政培训学校等相关市场主体,遴选标准分为基本遴选资格(必备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未满足基本资格的企业不得进入量化评审环节。

(一)基本遴选资格

1.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能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合规经营证明;

2.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能提供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证明;

3.同意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实训基地管理、安全生产、国有资产保护等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二)量化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本次评审采用量化打分制,评审小组独立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企业最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35分)

 

注册资金

12

综合型家政企业≥50万元(12分);30-49万元(8分);专项家政企业(母婴/养老等)≥5万元(10分);3-4万元(6分);<3万元(0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经营许可

14

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家政服务/家政培训相关内容(14分);资质齐全但经营范围无明确相关表述、核心业务合规(7分);资质存在瑕疵(0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合规经营证明、征信机构出具的无失信记录证明)

家协会员身份

9

省级会长(副会长)单位(9分)省级理事单位(7分);市级理事单位(5分);国家/省/市级普通会员(3分);非任何家协会员(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行业影响力(25分)

安全管理

4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风险管理等制度,近2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记录(4分);制度健全但有轻微安全隐患记录且已完成整改(2分);制度不健全或有未整改安全隐患/事故记录(0分)

(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应急处理方案等材料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近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声明)

依法纳税与社保

5

提供截至2026年1月底无欠税证明及企业员工社保足额缴纳完整记录(5分);仅能提供无欠税证明(3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0分)

(提供税务局盖章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社保中心盖章出具,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行业荣誉

8

省级家政类技能大师工作室(8分),市级家政类技能大师工作室(4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社会责任履行

8

参与社区家政、农村劳动力家政技能转移培训等公益项目(4分);吸纳农村劳动力、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占比≥30%(4分);满足1项(4分);均不满足(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合作可行性(40分)

合作经历与经验

8

近三年与职业院校开展过3年以上家政相关校企合作(8分);1-2年家政相关校企合作经历(5分);有校企合作案例但未满1年(3分);无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经历(0分)

(提供校企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方案合理性

12

明确承诺不转让、转包、转租合作实训场地/设备,自愿签订国有资产保护协议(5分);无明确承诺(0分)

(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供培训计划或方案紧密契合学院专业建设与区域家政产业社会服务需求(7分);契合度一般(1分);不契合(0分))

(提供培训计划或方案)

合作意愿与资源投入

14

自愿选派高级工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3名(6分);1-2名(3分);无(0分)

承诺每年为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岗位≥20个(6分);10-19个(3分);5-9个(1分);<5个(0分)

明确承诺参与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教学资源建设(2分);不承诺(0分)

(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资产合规

6

 承诺严格遵守学院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接受学校监督(6分);无明确承诺(0分)

(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相关程序

(一)遴选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愿的企业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mbzybgs@163.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二)递交遴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闽北职业技术学院3号教学楼501智慧教室。

3.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bzybgs@163.com

2)响应文件纸质版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需标明“家政服务员培训校企合作企业遴选响应文件)

3)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报名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各类校企合作项目遴选,学校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遴选结果公告

根据综合评审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异议申诉,评审小组对收到的异议进行及时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协议签订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现代家政产业学院根据遴选结果及学校相关规定,拟定《校企合作家政服务员培训协议》。协议经学院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会签。协议内容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入围企业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管理与动态考核

本次校企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满后,学校将根据合作成效开展续约遴选,考核优秀的合作企业享有优先续约权。

1.动态管理

1)学院建立合作企业专属管理档案,详细记录企业师资投入、实习岗位提供、培训教学开展、教学资源建设等合作情况,实行全流程跟踪管理;

2)双方指定专人担任校企合作对接人,每月开展一次工作对接,每季度召开一次合作推进会,及时沟通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地执行。

2.年度考核

学院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处、教务处、现代家政产业学院联合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合作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师资投入到位率、实习岗位提供数量与质量、培训教学质量、学生实习满意度、合作协议履行情况等。

1)考核优秀: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学校予以通报表扬,优先续约,并推荐参与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评选;

2)考核合格:基本完成合作协议约定义务,个别指标未达标但不影响整体合作,由考核小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1个月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3)考核不合格: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资源投入义务、培训教学质量不达标、学生满意度极低,或存在其他违反合作协议的行为,由考核小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个月完成整改;整改后复核仍不合格的,学院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校企合作关系。

3.退出机制

1单方解除: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合作协议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学院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催告退出:合作企业未按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师资、岗位、资源等投入义务,经学院书面催告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学院终止合作协议;

3主动退出:合作企业因自身原因需提前退出校企合作的,需提前3个月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双方按合作协议约定,完成已开展培训项目的结算、资产交接等后续事宜,正式解除合作关系。

四、发布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遴选期间请各意向企业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文件澄清或修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

五、凡是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单位:

1.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0599-6133010

2.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詹老师 纪老师

联系方式:0599-6133066

(二)监督单位: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599-6133068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6日

附件: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企业遴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