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认证校企合作企业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来源:党政办公室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6-06-06 浏览:49次

为严格遵循《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企业公开遴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推进岗课赛证融合,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服务闽北数字经济与特色产业人才需求,特制定本方案。本次遴选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合作、动态管理”原则,筛选优质机构共建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院在闽北及福建省内的职业教育影响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码:闽职遴选[2026]-002号

(二)项目名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认证校企合作项目

(三)项目背景: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均为数字经济领域重点扶持的新职业,人工智能、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均为紧缺技能领域。闽北地区聚焦茶产业、文旅产业、绿色农业数字化升级,急需掌握AI应用、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三大职业认证与地方产业人才需求高度匹配,是落实“技能强省、技能强市”战略的具体实践。

(三)项目地点: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四)合作内容:面向学院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等专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考证,推进岗课赛证融合,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服务闽北数字经济与特色产业人才需求。

(五)合作期限:3年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校方权利和义务

1.选派有责任心教师为报考学生的管理服务人员;

2.在毕业学年相关专业班级中宣传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互联网营销师(三级)、全媒体运营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证项目;

3.组织学生填报《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申请表》,收集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证明等资料,并及时将资料交付给合作企业;

4.组织报考学生参加合作企业提供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训和实操的训练;

5.提供考试和鉴定场所,设备按要求完备;

6.提供考务人员并配合合作企业共同组织考生参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互联网营销师(三级)、全媒体运营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考试。

(二)合作企业权利和义务

1.将考生报考信息录入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平台;

2.安排专业师资对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分为线上课程、线上理论题库、实操平台及考前线下冲刺培训;

3.提前培训校方的管理人员和考务人员;

4.与校方共同组织考生参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互联网营销师(三级)、全媒体运营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考试;

5.对考试合格考生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福建省人社厅、国家人社部备案可查。

三、经费分配

合作企业不得向校方学生收取培训费、报名费,培训补贴采用人社培训电子券模式,由合作企业根据培训的考生中通过考试的考生数量领取人社培训补贴。根据培训的考生中通过考试的考生数量,合作企业按每人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支付给校方,在人社补贴资金到帐后15天之内,足额转入校方账户。合作企业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校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双方合作自动终止,校方有权依法追究合作企业的违约责任。

单位名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信用代码:1235070049001084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夏道支行

银行账号:13910801040002479

开户银行联行号:103401091087

四、遴选对象及遴选标准

本次遴选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数字技能职业教育机构、互联网营销与全媒体运营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质的专业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遴选标准分为基本遴选资格(必备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未满足基本资格的企业不得进入量化评审环节。   

(一)基本遴选资格

1. 机构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能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合规经营证明;

2. 法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能提供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证明;

3.机构具备培训与考证的完整服务能力,对接人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国网可查,分别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一学员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互联网营销师(三级)、全媒体运营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证书材料并附查验结果。

4.必须同时具备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三个工种的人社部门备案培训与评价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意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实训基地管理、安全生产、国有资产保护等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二)量化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在通过基本遴选资格审查后,进入量化评分环节。本次评审采用量化打分制,评审小组独立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企业最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行业影响力

30分)

安全管理

10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风险管理等制度,近2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记录(10分);制度健全但有轻微安全隐患记录且已完成整改(5分);制度不健全或有未整改安全隐患/事故记录(0分)

(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应急处理方案等材料复印件,及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函等材料)

依法纳税与社保

10

提供截至2026年5月底无欠税证明及企业员工社保足额缴纳完整记录(10分);仅能提供无欠税证明(5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0分)

(提供税务局盖章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社保中心盖章出具,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行业荣誉

10

获得省级及以上人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人才评价、综合评比等相关荣誉资质,1个及以上(10分); 获得地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资质,1个及以上(5分);非官方、非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不计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合作可行性(70分)

合作经历与经验

15

2年有与高职院校开展同类型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认证校企合作项目经验,提供合作协议、学员取证数据等完整材料,每有1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无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经历(0分)(提供校企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确定校企合作单位后需提供原件备查)

方案合理性

15

项目实施方案完整,包含:(1)课程体系;(2)教学计划;(3)实训安排;(4)考核组织;(5)证书办理全流程内容。每小项未编写不得分,有编写得2分,编写贴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得3分。(提供培训计划或方案)

5

明确承诺不转让、转包、转租合作实训场地、设备等,自愿签订国有资产保护协议(5分);无明确承诺(0分)

(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作意愿与资源投入

25

根据培训的考生中通过考试的考生数量,合作企业按每人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支付给校方,每人在4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支付20元加1分,加满为止

(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资产合规

10

 承诺严格遵守学院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接受学校监督(10分);无明确承诺(0分)

(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相关程序

(一)遴选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愿的企业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mbzybgs@163.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二)递交遴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当天现场递交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07会议室。

3.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纸质版: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需标明“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认证校企合作遴选项目”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电子版: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 份。(应是盖章后扫描PDF版本)

3)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报名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各类校企合作项目遴选,学校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遴选结果公告

根据综合评审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异议申诉,评审小组对收到的异议进行及时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协议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信息系根据遴选结果及学校相关规定,拟定《校企合作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认证协议》。协议内容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后,经学院采购中心组织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处、财务处共同会签,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入围企业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管理与动态考核

1.本次校企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满后,学校将根据合作成效开展续约遴选,考核优秀的合作企业享有优先续约权。

2.动态管理

双方指定专人担任校企合作对接人,定期开展一次工作对接,及时沟通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地执行。

3.退出机制

1)单方解除: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合作协议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学院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催告退出:合作企业未按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师资、岗位、资源等投入义务,经学院书面催告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学院终止合作协议;

4)主动退出:合作企业因自身原因需提前退出校企合作的,需提前3个月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双方按合作协议约定,完成已开展培训项目的结算、资产交接等后续事宜,正式解除合作关系。

六、发布公告期限

遴选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遴选期间请各意向企业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文件澄清或修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

七、凡是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单位:

1.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0599-6133010

2.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詹老师 纪老师

联系方式:0599-6133066

(二)监督单位: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599-6133068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6日

附件: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企业遴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