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管理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环闽南招【2026】第025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6.2.1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述为招标人餐厅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
6.2.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堂托管(或类似内容),主体为企业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3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还在学院校内其它食堂经营的未到期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其现任的具体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员和消防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第二食堂中标人的具体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员和消防安全员。
6.2.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经营,若发现转包,招标人(学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对中标人作任何补偿。
6.3担任本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3.1 项目经理需是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除法人自任项目经理外,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断缴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的,视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6.3.2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6.3.3项目经理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6.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5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购领招标文件,购领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至邮箱58985751@qq.com报名。
7.2、招标资料费:50元。
8、投标截止
8.1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09:30(北京时间)
8.2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8日09:30(北京时间)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招标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邮编: 353000
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方式:0599-6133010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邮编: 353000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9-8870666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0元/年
采购包最高限价: 0元/年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5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年限 | 托管经营管理费(万元) |
1-1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管理项目 | 三年 | 0 |
附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江支行 |
银行账号:35001677007052507774 |
特别提示 |
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达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逾期缴纳的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