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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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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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我院决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3人。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条件要求 |
工程造价 专业教师 | 2 | 工程造价专业方向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使用造价软件及各类办公软件,能够独立完成土建工程预结算工作; 3、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学前教育 专业教师 | 1 | 学前教育专业方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专业基本技能方面有所擅长或学前五大领域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不限,招满为止。
2、报名具体方法:
此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将电子版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种证明能力的证件)投递到院人事处邮箱:mbzyrsc@163.com。报考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应聘人事代理人员,采取随时报名、及时初审、通知面试、合同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工资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不入学校编制,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学院参照在编相应人员计付薪酬(参照在编相应人员的档案工资和校内在岗基本津贴标准计付薪酬)以及按相应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学院教职工队伍管理,参加教职工考勤、考核、评优评先等。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邮 编:353011
联系单位: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13328602033)、阮老师(15280752586)
电 话:0599-6133058(办)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