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7628次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责任状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按照省、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安排,紧密围绕我院中心工作,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图书教材和物品采购、基建建设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此工作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
学院各总支、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各部门要积极贯彻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具体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学院党委保持一致,保证学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问责力度,整治损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发展规划、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绩效分配、招生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等政务、校务管理过程中,认真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确保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在学院重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5、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谈心谈话、监督和指导,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6、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带头倡导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落实出国(境)规定、落实干部亲属回避规定和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主动上交的规定,管住自己,管好亲属,管好下属。
7、加大公开工作力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等规定,促进权力透明运行、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各自工作岗位的特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学习、教育、管理之中,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
三、考核办法
按照“注重实绩、自我评定、民主评议、上级考核”的办法,考核方式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年终先由直接负责人对责任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年度考核开展检查。
四、奖惩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责任人年度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领导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致使管辖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本责任书期限为一年,在设定期限内,因组织决定调动工作的,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党委书记:                 院长:
 
党总支负责人:             处室、系部负责人:
  

2014年4月2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