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8-05-03 浏览:7225次

宁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福建玄武石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友谊大操大办问题。经查,2017年4月,黄友谊为其儿子连续操办三场婚礼宴席共48桌,同时邀请十几名本公司的同事参加婚礼宴席,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连同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20日,福鼎市白琳镇党委给予黄友谊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古田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李成荷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10月,李成荷在古田县工商局和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任职期间,利用负责管理本单位加油卡主卡的职务便利,先后58次使用本单位加油卡主卡为其驾驶的私家车添加燃油共计11358.79元。2018年4月25日,古田县纪委给予李成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宁德市农科所研究员叶耀辉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经查,2014年10月,叶耀辉参加陕西西安中国养猪大会期间,顺道前往少林寺、龙门石窟景区、大雁塔和兵马俑景区游玩,旅游产生的费用766元放在市农科所报销。连同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7日,市纪委给予叶耀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766元退缴市农科所。

  4.福鼎市福利院院长林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林伟任福鼎市福利院院长期间,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艰岗津贴、春节慰问金、卫生补贴等福利补贴合计66900元。2017年12月15日,福鼎市纪委给予林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中,有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有的公款养私人车辆,有的借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有的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但不管是什么名义,找什么借口,花的都是公款,用的都是公权,谋的都是私利,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做公私分明、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针对“五一”、“端午”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履职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切实巩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宁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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