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5期 总第37期)
来源: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发布日期: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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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
第5期(总第37期)
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2017年5月8日
近期全国教育系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1、广东省汕头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人事科科长赖常泽因在带队参加培训中失察失管被问责。2015年11月20日至26日,该局组织全市98名校长及“后备校长”进行培训期间,有87人参加了到成都、重庆7天考察旅游活动,并将旅游费用在各自单位报销。赖常泽作为此次培训班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存在失察失管问题。2016年11月,赖常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4月6日第一版)
2、海南省琼山区大坡镇6名小学校长因违规操办参加婚宴等问题被查处。2015年底,大坡镇中心小学校长张运南先后举办乔迁新居宴及其儿子婚宴,两次喜宴共邀请管理对象68人参加,收受礼金1.02万元。大坡镇中税小学校长林锦、大坡镇高明小学校长王传亮、大坡镇曙光小学校长符诗壮、大坡镇赞统小学校长陈奕德、大坡镇新瑞小学校长潘家焕与19名教师受邀前来参加张运南儿子婚宴,并到甲子镇某饭店用餐,共计花费2350元,5名校长分别以本单位名义开票报销。2016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纪委通报了琼山区大坡镇张运南等6名小学校长因违规操办参加婚宴被处分的问题。琼山区纪委给予张运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主管部门随后撤销其校长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林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传亮、符诗壮、陈奕德和潘家焕党内警告处分。(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4月10日第三版)
3、湖南省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喻叔凡公款请吃被查处。“宁乡虎山特殊教育学校领导为了招待上级领导,夜晚让老师去陪领导唱歌跳舞……”2016年12月13日,宁乡县纪委通过宁乡廉政网“我要举报”平台接到匿名举报信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
经查,12月9日晚,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喻叔凡以检查指导工作为名,邀请宁乡县教育局工会主席刘国强、原局长黎爱莲、原副局长万志强、人事科原副科长欧尚华、计财科原副科长喻新明、计财科办事员邓小谊等6人到学校食堂包厢用餐,虎山特殊教育学校督学徐正良、出纳贺亦斌陪同用餐。其间喝了一瓶白酒,并向每人赠送了6斤学校自养自杀的土猪肉。
“邀请的都是学校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前的领导,主要是为了联络感情,希望借助他们帮助解决老师住宿困难的问题。”喻叔凡事后说,觉得在饭桌上交流汇报更方便,同时安排在学校食堂很隐蔽很安全。晚饭后,喻叔凡见时间还早,于是提议:“我们学校有一间活动室装修得不错,还可以唱歌,诚邀领导们参观指导!”黎爱莲、万志强、徐正良3人有事先行离去,其余人员没有异议。参观之后,6人“顺理成章”地在活动室里开唱。为了活跃气氛,喻叔凡提议副校长罗俊民叫来4名年轻老师,陪同唱歌跳舞。
1月25日,因违规组织公款请吃、送礼,安排学校教师陪同唱歌娱乐,喻叔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其他参与吃喝娱乐的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处分:贺亦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国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欧尚华和邓小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喻新明因其他违反生活纪律行为合并处理,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罗俊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黎爱莲、万志强、徐正良被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送礼产生的费用,分别予以追缴。
4月10日,湖南省宁乡县印发“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以虎山学校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纪。(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4月12日第一版)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