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教育系统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8705次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九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设区市教育纪工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纪检组,各高等学校纪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四风”问题往往易发多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净化节日风气,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起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长乐市文武砂初级中学校长郑宝春等人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初,长乐市文武砂中学校长郑宝春等人研究决定,将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金3.72万元截留私设“小金库”,其中2.69万元用于补贴教师午餐费。此外,郑宝春等人还虚列名目,套取上级拨付的学校食堂工、宿舍管理员的工资共计4.42万元,用于个人聚餐及电话充值;涉嫌违法,利用职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等。2017年1月,郑宝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惠安县小岞中学校长庄瑞仁违规赠送花篮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间,庄瑞仁先后6次决定使用公款购买花篮赠送校友、乡贤等人员,并予以签批报销,共计花费1250元。庄瑞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将乐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叶秀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叶秀榕在担任将乐县实验幼儿园园长期间,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共计人民币17.42万元。2017年2月,叶秀榕受到记过处分。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力工程系主任黄庆丰等人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问题2014年1月20日至26日,电力工程系14名教师以参加智能电网、微电网技术培训为名,违规公款报销到长春、哈尔滨等地旅游往返机票、住宿等费用共80020元。黄庆丰参加了旅游活动,并签字同意报销。2016年9月8日,黄庆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系参与旅游的6名干部被诫勉谈话,其余7名教师被谈话提醒,并退缴违规报销的全部费用。

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忠门岳秀小学校长潘国泰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2月,潘国泰在担任忠门岳秀小学校长兼忠门中心小学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期间,利用职权影响操办乔迁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7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潘国泰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7年2月3日,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纪工委给予潘国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浦城县仙阳中心小学教务处副主任徐新兴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20日,徐新兴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酒席,宴请学校教师及各村小学校长等人,收受礼金9700元。2016年10月19日,徐新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全部礼金。

新罗区教育局原局长陈日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陈日振在担任新罗区教育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价值人民币34.08万元。因陈日振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6年12月,新罗区纪委给予陈日振开除党籍处分。

龙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王荣杰违规接受他人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8月,王荣杰组织后勤基建处干部黄春化、王致明与管理对象、龙岩学院食堂承包人曾某某、熊某、林某某等人一同赴宁德白水洋旅游,王荣杰妻子同行。期间,王荣杰夫妻二人的旅游费用2100元由食堂承包人曾某某、熊某支付。此外,王荣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龙岩市纪委给予王荣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霞浦县民族中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3月4日和7日,霞浦县民族中学先后召开新学期德育安全工作、九年级毕业班会议,会后均组织参会教师在县红海滩大排档聚餐,两次聚餐各安排4桌,分别花费2436元、2428元。之后,该校将这两次不属于县直机关会议费列支范围的聚餐费用共计4864元在学校财务账上以会议费科目列支。案发后,参加聚餐人员向学校财务退还两次聚餐费用4864元。2017年2月,霞浦县纪委给予县民族中学校长黄祖荣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取得明显成效,风气持续向好。但仍有少数单位(学校)纪律意识不强,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上述9起典型案例,严重损害了教育系统的形象。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教育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基石,承担着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重任,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预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追求廉洁自律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纠正“四风”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违规接受宴请、变相公款旅游、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公款购送节礼、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以及出入“一桌餐”场所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运用“1+X”专项督查、联动联查、交叉检查等办法,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一”、端午期间,在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指导下,省教育纪工委将会同厅直属机关纪委、教育厅有关职能处室对厅直属机关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对部分高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交叉检查,并适时对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设区市教育纪工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纪检组也要结合实际,对管辖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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