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开展第一届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思政部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5822次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成果内容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结合专业特点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的职业教育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更新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体系;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特色教材和教学资源,信息化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教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二元制、定向培养、产业班等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改革,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基地、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校企合作共同体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在改革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政校行企共同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的学校理(董)事会,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5.在加强职业院校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带一路”战略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服务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办学模式,面向企业职工和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有关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评审程序

1.申报。各系、各部门按照学院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2.评审会评审。学院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3.公示。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全院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内向学院提出。对有争议的成果,学院将组织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

4.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公布第一届教学成果奖名单。

四、奖励等级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名。

五、申报材料

为对接2022年福建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第一届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和填写要求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24号)文件中附件2: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中的申报材料一致。各类附表请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六、申报时间

4月20日前将《2022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表5 一式5份),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一式1份),成果如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样书(1本)等与成果相关的其他各类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并将申报书(附表5)、申报汇总表(附表3)、成果报告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杨成菊老师OA邮箱,联系人:杨成菊。

七、其他

申报项目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申报项目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问题。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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