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申报的通知
来源:思政部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4500次

各系,各处室(部、馆):

根据《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闽北职院〔2022〕3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绩效工资积分申报,具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时间

申报对象:我院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申报起止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依据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闽北职院〔2022〕31号)。

三、组织实施

1.本次申报为自主申报,以项目为申报主体,项目类型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中表八包含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为已完成验收项目,不接受非个人项目的个人申报。各部门应认真梳理已完成项目,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2.各部门在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前做好统筹,明确二次分配比例,其中分配给项目组成员的比例不低于80%。

3.项目负责人根据部门统筹情况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或说明。

4.各部门2022年12月1日后获得的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延后到2023年申报。

5.各部门根据二次分配情况填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部门二次分配表》并公示,同时将《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汇总表》于2022年12月1日前上报教务处,上报材料包含纸质版2份上交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OA,联系人:杨成菊。

 

附件: 1.《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

分申报表》

2.《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

分部门二次分配表》

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

分汇总表》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