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学院共青团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院团委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12232次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

  2020年以来,学院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落实市委、团省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着力增强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提升大局贡献度。广大团员、团干部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展示了学院广大青年积极向上、服务奉献的时代风貌,为南平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学院改革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为表扬先进,选树典型,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扬2020-2021年度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主动参与院、系团建工作,所属青年群体广泛认可;

2.积极推进“智慧团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工作要求;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做好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

4.班子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非空心团支部,本团支部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后台显示为达标级以上团支部。所属团支部团员均为一星级及以上团员,团员报到率高于90%;

6.支部内团员90%以上需参与“青年大学习”网络团课活动;

7.本年度获得过上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或上年度获同类表彰的支部不重复参评。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2.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学院各级团学岗位、班级组织和社团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广大师生认可;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含 青年志愿者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5.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科成绩上未出现挂科、补考情况。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总分须名列本专业前60%(一年级学生为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总分名列专业前60%);

6.2020-2021年度的“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上;

7.个人模范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出现大学生征信记录不良的情况;

8.获得过上级或院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前1年获得同类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心系广大青年。担任团内职务(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一学年以上(包括一年),注重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3.积极推动智慧团建工作,在加强各级团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智慧团建”系统团干资料管理中团干部个人信息完善,星级团员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突出;

5.如对象为学生的,个人学科成绩上必须未出现挂科、补考情况,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未出现大学生征信记录不良的情况;如对象为教师的,个人在同时负责的行政或教学工作岗位上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未出现意识形态等问题的;

8.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获得上级或院级“优秀团员”以上表彰;前1年获得同类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四)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

2、坚决拥护团中央“一心双环”组织格局,热心学院学生社团工作,责任感强,认真完成学院团学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够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富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所在的社团有工作实绩;

3、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组织开展各项学生社团活动一年以上,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4、个人在学科成绩上未出现挂科、补考情况,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未出现大学生征信记录不良的情况;

5、从事学生会社团部组织工作不少于1年。

(五)校园团学传媒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3、本人为院级“青年志愿者”,平时能密切关注校园内外舆情,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各类情况;

4、现任学院广播站、记者站、新媒体平台等工作的学生记者、通讯员、微博微信管理员;

5、热爱校媒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

6、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强,在推进校媒建设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校媒成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8、个人在学科成绩上未出现挂科、补考情况,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未出现大学生征信记录不良的情况。

二、产生办法

1、优秀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提交的申报材料,并结合平时工作配合情况拟推荐出2—5个,学院最终确定10个名额;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班级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系部、系团总支考核、辅导员签署意见、送院团委审定。 

3、“优秀社团干部”由院团委宣传部、院学生会社团部共同根据社团成员工作实绩直接进行举荐、审核。

4、“校园团学传媒先进工作者”主要面向各系、各部门的传媒工作者(记者、编辑、通讯员、微博微信负责人),由各系、各部门根据其工作实绩直接进行举荐、审核。

5、已申报并提交材料参评本年度市级共青团“两红两优”但未入选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可直接参与院级表彰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按照《团章》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次评选活动;

2、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民主推荐,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地填写申请表。

3、各级团组织将推荐的名单申报材料本系部。辅导员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4、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需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撰写不超过1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请各有关部门将材料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学院团委,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申报个人和组织要对此次评选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与申报名额,认真整理候选事迹材料,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如发现申报材料雷同或者从网络摘抄,一律取消本次参评资格,逾期未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院团委 刘林

电子版信息直报OA邮箱,纸质版材料签章后提交院团委汇总。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情况表

附件2: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4: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申报表

附件5: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6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团学传媒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7:各类汇总表

  

共青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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