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的通报
来源:资助中心 发布日期:2023-10-23 浏览:416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院学〔2023〕26号 )要求,经自主申报、各系评选、学院复核,共评选出9个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其中等额7个,差额2个),147个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院学生工作处于2023年10月11日—20231019日,5个工作日(按省级要求公示日期计算不含公布和结束当日)内进行全校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经受到师生反馈并经资助中心与系部的进一步核查,确认在公示名单中有七名同学由于未参加去年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因此无法享有参评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具体为:2101大数据与会计班李浩、2202工程造价班蔡茂贤、2101服装与服饰设计班陈家添、2201软件技术班苏猛军、2202计算机应用技术班陈梽鑫、2202计算机应用技术班刘智杰、2203机电一体化技术班陈斌。

后经系部评审、学院复核,由2101大数据与会计班卢梅玉、2101工程造价班赵贵喜、2203建筑室内设计班戴雅鑫、2102电子商务班江美娇、1902电子商务五年专班王晓雨、2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班饶家林和2102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班黄思燕,共七名学生替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空缺名额。

特此通报

 

学生工作处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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