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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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升我院毕业生整体就业质量,现就做好2020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帮扶工作当作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学院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是提高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各系要根据本系学科专业特色、生源特点,把帮扶工作和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力争受助对象到本年底全部实现就业。
二、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一)帮扶对象的确定
各系要认真领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精神,合理、充分、准确地确定帮扶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必须纳入帮扶对象。
(二)帮扶措施及管理
1.帮扶措施:各系要全面了解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具体状况,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每位受助对象要有专人负责;督促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和就业指导类活动;通过谈话、指导简历撰写、传授面试技巧、面试模拟等多种方式提升受助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鼓励就业困难毕业生在新职业网注册账号,方便企业与毕业生之间对接;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系部应以学院资助中心有关政策文件为依据遴选受补助对象;认真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信息表》,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档案,做好就业帮扶记录。
2.过程管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不定期抽查和通报受助学生就业情况。对于帮扶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系部,学院将通过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内推广。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帮扶工作目标
各系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组长是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新常态”。系部要把该项工作和提升系毕业生就业质量联系起来,统筹考虑、全面谋划、责任到人,充分调动辅导员、专业课老师、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优秀校友的资源,确保实现帮扶目标。
附件1:关于印发《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修订)》的通知闽北职院学〔2019〕61号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22日
抄 送:院领导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22日印发
附件一
闽北职院学〔2019〕61号
关于印发《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加大对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促进其顺利就业,学院重新修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附件: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修订)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22日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22日印发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
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修订)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是高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的重要体现。为了提高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使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成功就业。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帮扶对象
就业困难学生是指有就业意愿,在毕业前由于多种原因落实工作单位有困难且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具体类型如下:
1、求职技能缺乏:主要是指毕业生缺乏求职技巧,如在求职过程中因简历制作、笔试、面试技巧等能力缺乏造成求职未果。
2、因就业观念不切实际:主要是指毕业生因为择业观念不能适应现实社会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困难,就业期望过高,对就业市场缺乏冷静认识。
3、因性别歧视:主要是指部分用人单位对计划招聘的学生提出明确的性别要求,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情况。
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主要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有强烈的就业意愿,多渠道求职未果。
5、少数民族毕业生:主要指少数民族毕业生由于就业观念、用人单位需求少而无法落实工作单位。
6、因身体残疾毕业生:主要因身体残疾有就业意愿的学生但屡次应聘未果的学生。
二、就业困难帮扶原则
1、全员参与
本着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原则,建立摸底调查制度。每年9月-12月,各系面向即将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通过辅导员、班主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等日常接触、交流谈话,党团组织、学生骨干、宿舍同学反映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调查了解,进行就业困难毕业生情况统计,并按照沟通表达能力差、实践能力薄弱或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进行分类,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
2、人性化关怀
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发现就业心理、心态和观念要调适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联合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机构和部门有效开展就业心理辅导和就业心态调适。
3、全程扶助
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后,要继续跟踪和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积极联系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等相关社会机构,给予毕业生延续支持和帮扶,离校后持续支持毕业生。
4、及早介入
从职业素养和求职技能强化等方面入手,及早介入,前瞻性开展生涯教育。一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生涯发展教育工作,提供全程化发展指导服务,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二要加强大学生求职技巧培训,引导大学生尽早开展职业探索和求职准备行动,提升毕业生求职技能;三要密切关注大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大学生端正求职观念,使之与社会需求契合。
三、具体帮扶措施
针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要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精准岗位信息推送,做到精准帮扶,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每个学生的接受帮扶措施及成效,须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表》(见附件1)及《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汇总信息表》(见附件2),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适时检查督促,各系每年度须将当年就业困难毕业生汇总表及帮扶表上交一份到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一)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由学院资助中心按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二)对因求职技能缺乏等就业观念导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组织参与各类求职技能培训活动,并提供专业的团体辅导或“一对一”咨询辅导,以提高其求职技能。对心态和心理方面需要调试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加强心理辅导,或联系相关教师进行专业性辅导。帮扶的次数、方式以及成效都需详细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信息表》,学生工作处将适时抽查。
(三)对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各系应主动联系少数民族地区的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并加强对该类毕业生的关心,并密切关注其就业进展。
(四)对因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学院及各系应主动联系毕业生生源地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对毕业生进行针对性就业推荐。
四、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