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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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职院学〔2022〕27号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部、馆):
为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及创业能力,学院研究决定扶持建设一批创新创业项目,现开展秋季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要求
1.项目不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具备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大学生经营。
3.鼓励科技创新类、技术服务类、文化艺术创意类、电子商务类、生活配套类等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
4.餐饮、娱乐等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请系部考虑周详,认为确值扶持的,方可推荐上报。
5.申报项目数由系部论证决定,不少于2个,不多于5个。
6.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优先考虑在校大一、大二学生。
(三)申报流程
1.项目团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经系、部(馆)、处室推荐(盖公章)后上交学生工作处。
2.系、部(馆)、处室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上交学生工作处。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立项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由各系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吴碧霞;联系电话:6133017;电子版发送至OA邮箱)。
2.创业计划书于10月31日上午9:00点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见附件5。
二、项目评审
(一)项目网评
网评时间:2022年11月7日-10日
(二)项目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2年11月21日19:00(初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评审地点: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初定)。
3.评审方式: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现场陈述项目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4.评审标准:评审组根据项目的学科特点、专业特色、社会效益、商业价值等进行项目的专业性等评分。项目得分由“项目专业得分”和“项目商业得分”组成,详见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评分表》。详细评分标准参见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评分标准》。
5.评审其他事项:评审以直播方式进行,面向全院师生。各系组织师生分散在不同的、合适的地点观看。各项目最多选派两位创业导师、三位团队成员到现场参与陈述与答辩。
(三)评审结果
由评审组评选出若干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给予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评审结果通知文件。
(四)资助资金下达
根据评审结果通知文件,分别给予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8000元和5000元的资金扶持,助力项目建设和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校内第一创业导师负责制。即项目由多位创业导师指导的,所有事项(如资金使用、人员调遣、任务分配、接受投资等),由校内第一创业导师安排(长期派驻学院授课的企业创业导师,视同校内创业导师)。第一创业导师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迭代优化团队人员及创业导师,逐步建设一支精诚团结、高效协作的团队,引领学院创业导师和历届学生参与到创业实践中。
2.学生签订协议书。创新创业团队学生与学院签订创业实践安全责任协议书。
3.帮扶保障。学院创业孵化园、实验实训室空间及器材,无偿为获得资助的创业团队师生开放,但师生们应服从创业孵化园、实验实训室、器材等使用管理办法。
4.接受投资。接受投资的项目,全院师生可任选进行投资,双方双向选择,并由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与投资人共同协商投资签约事宜。
5.拓展资源。全院师生共同拓展校内外合作资源,为创新创业团队牵线搭桥,争取更多来自校内外的技术、设备、场地、资金上的援助。
6.运营考核。获得建设扶持资金的项目,每季度末进行运营情况汇报,满一年进行项目建设情况验收。
7.二次资助。项目验收后,评审组再予评定是否给予该项目第二轮资助。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评分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评分标准
5.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闽北职院学[2022]27号—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26(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