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天的校园“好风景·好经济·好生活” 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3-02-22
浏览:1877次
闽北职院办〔2023〕2号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
开展春天的校园“好风景·好经济·好生活”
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处室(部、馆):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浓厚氛围,推动“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展现我院创建平安、文明校园成果,展示师生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春天的校园“好风景·好经济·好生活”主题摄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主 办:党委宣传部
承 办:团委、工会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1日。
三、活动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及教职员工。
四、形式内容
紧紧围绕学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展现新时代校园风貌,内容健康向上,突出政治性、时代性、艺术性、观赏性。
(一)摄影主题内容
1.“好风景”主题类:以校园内的自然景色、人文环境、锦绣风光等内容为摄影主题。单张照片及3张组图均可。
2.“好经济”主题类:以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和校企融合、产教融合、科特派服务、社会服务成果及校园周边的商超、学生街等反映经济蓬勃复苏等内容为摄影主题。单张照片及3张组图均可。
3.“好生活”主题类:以不同视角展现校园内师生学习、生活、实践、运动等内容为摄影主题。单张照片及3张组图均可。
4.“三好”组图类:将“好风景·好经济·好生活”三个主题结合,用3——6张照片形成组图。组图需涵盖“好风景、好经济、好生活”三个元素,组图照片不得与其他三类主题图片重复。
(二)征集评选奖励
1.宣传动员(3月1日——5日)。印发通知、海报,组织发动师生制作、采风、参赛。
2.报送遴选(3月6日——20日)。工会和团委负责征集遴选参赛作品。
3.审核评选(3月21日——4月1日)。大赛遵循“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宣传部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每个主题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和优秀奖若干。
五、相关要求
(一)参赛对象可个人,也可师生一起,作品题目自拟;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设备不限,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所有作品不小于3M,一律采用jpg格式,参赛作品文件名按照“作品类别+作品名+处室、系部(馆)或年级专业班级+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摄影作品只可以进行简单色阶过滤和尺寸裁剪,不得人为修图,不得后期合成,严禁抄袭他人摄影作品;
(四)参赛作品报送至院团委邮箱:mbutwb@163.com(联系人:黄旭,联系方式:18950686521);投稿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