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1262次

关于评选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45月31日

三、评选条件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参加评选: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在校期间的学习、实习成绩较优秀;

2.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1)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2)在服务学院、系、班级工作中表现积极;

3)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存在考试不及格现象的;

3.存在不文明离校行为或诚信缺失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

4.未按期完成学业;

5.未按时缴清学杂等费用;

6.存在其他不宜参评的情况。

三、评选程序

(一)择优预选。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表》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开展民主评议,并向系内推荐。各系根据“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进行层层推荐,按各系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评选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二)预选公示。预选名单应在各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三)资格审查。各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之前,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四)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以系为单位,经系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将《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

(五)学院评审。学生工作处专题会议研究后,向院长办公会提请审议名单。待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将统一制作《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由各系负责分发。

四、提交材料

(一)《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各项不得空缺,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

(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表》以系为单位填写(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

(三)各系根据工作情况形成《年度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材料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内容包含评定程序、审查情况、公开评审会召开情况 (包括时间、地点、图文资料) 、公示范围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加盖系党总支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律用优盘拷贝,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学工处综合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 扎实推进,形成长效。各系要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坚持国家政策导向,坚持育人导向,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长效机制。

3.营造氛围,跟踪培养。各系要将优秀毕业生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落实、落细,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跟踪培养工作。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等情况的,学院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附件:

1.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表》

2.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院学生工作   

202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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