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5-02-19 浏览:191次

各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结合我院实际,全面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以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前辈领航、朋辈互助、同行交流平台。通过支持辅导员工作室开展理论研究、创新实践、团队建设、工作交流、品牌创建等,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模式,发挥辅导员工作室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学院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持续增强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实效。

二、建设任务

(一)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室以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二)创新实践做法。工作室应当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创新实践工作,获得相关媒体报道,并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三)创建优秀团队。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致力于团队建设,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培养优秀思政育人工作团队。

(四)增进工作交流。工作室要充分利用学院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参与辅导员沙龙、学工工作交流座谈等活动,分享建设成果。

(五)打造工作品牌。工作室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的相关难题,积极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打造院、系学生工作品牌项目。

三、申报方向

(一)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方向

(二)创新创业指导方向

(三)就业指导方向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五)“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方向

(六)大学生安全教育方向

四、申报要求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鼓励跨系、跨部门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团队成员4-10人,每人最多申报加入1个工作室。原则上,各系至少推荐成立一个辅导员工作室。

(一)主持人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主持人应为学生和思政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系党总支书记或委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等担任。

3.主持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研究能力。

(二)团队成员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团队成员主要为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同时鼓励思政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

五、设立程序

(一)主持人及成员确定。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可结合本职工作情况,选定一个方向,申报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分别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附件1)或《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2),经各申报系部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确定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人选(未被遴选为主持人的可申请加入该建设方向成员)。

(二)工作室立项挂牌。主持人和成员确定后,团队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书》(附件3),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对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和优化,报学院审议通过后,进行立项并挂牌。

六、考核要求

对工作室的考核采用“阶段性评估”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辅导员工作室以2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期内辅导员工作室要定期分享建设经验,面向学生开展育人工作,形成有特色、可复制的高校思想政治创新工作精品项目,团队或成员需在市级及以上学生思政工作方面取得相应成效。建设期内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不进行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

(二)学生工作处每年对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中期检查和期终验收,采取书面检查和集中答辩的方式。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室,若无特殊情况,视为考核不合格,应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不再立项。

七、条件和保障

(一)学生工作处对立项的辅导员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二)学生工作处将适时为工作室提供校际考察、选派进修、参加交流等形式的发展支持;

(三)学生工作处对主动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且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辅导员,在学院年度考评中给予重点表彰;

(四)对于建设情况突出的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福建省相关成果奖项。

八、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

(二)请各系申报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和成员,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报学生工作处,待遴选后组织开展申报书优化工作。

 

附件:

1.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2.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书

 

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