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25年大学生“劳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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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和改进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方案》的内容,现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劳动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一系列劳动实践活动,提升我校学生的劳动素养,弘扬劳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校园环境卫生劳动实践教育
各系根据2025年校园劳动卫生包干区的划分,精心组织义务劳动。除了对包干区内的普通绿地进行日常清扫外,还应重点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针对本系区域的卫生死角、墙面污损、小广告、烟蒂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通过集体劳动,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
(二)劳动实践基地种植与维护
各系要对劳动实践基地内的已种植地块进行精心养护,同时合理规划未种植地块,对原有种植的茶苗等作物做好养护,广泛种植各类适宜农作物。通过实践,让学生深入了解农作物种植知识,体验劳动的艰辛与乐趣。
(三)劳动模范人物进校园
邀请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优秀代表进校开展系列讲座与活动。通过讲座、宣传栏展示、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身边普通劳动者的先进事迹。院级报告会初定于4月23日(周三)下午举行,各系也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邀请劳模榜样或行业先进人物在本系内进行宣讲,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劳模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四)专业技能风采摄影大赛
鼓励学生用镜头捕捉专业学习与实践中的精彩瞬间,聚焦技能操作、实训场景、创新成果等。通过摄影作品展现专业技能之美,激发学生对专业的热情与认同感。活动详情请参考《2025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技能文化节”第十四届“一站式”学生社区宿舍技能文化节系列活动通知》。
(五)劳动先进集体、个人荣誉表彰
为表彰在劳动教育周期间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学生个人,学院将开展劳动先进荣誉表彰活动。具体表彰对象包括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校园环境美化创建先进集体以及劳动实践先进集体。表彰办法及申报表详见附件。
五、检查落实
活动期间,学工处将组织师生代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对各系学生的参与情况、劳动成效进行不定期督查。各系需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需高度重视此次劳动教育周活动,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系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5月4日前),系学生科负责将劳动教育周活动总结报告、《学院劳动先进个人表彰申报表》、《学院劳动先进集体表彰申报表》及10张活动周照片(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提交至学工处电子邮箱(mbzyxgc@163.com)。
附:学校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校园环境美化创建先进集体、劳动实践先进集体表彰办法(试行)
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7日
附:
学校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校园环境美化创建先进集体、劳动实践先进集体表彰办法
(试行)
一、表彰目的
为表彰在文明宿舍创建、校园环境美化及劳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学生,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学生参与劳动实践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表彰对象
主要对在上一年中,在以下三类情况中表现优秀、工作勤恳的学生典型进行表彰:
(一)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在宿舍卫生、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校园环境美化创建先进集体:在校园绿化、美化、清洁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班集体。
(三)劳动实践先进集体:在劳动实践基地种植维护、义务劳动等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班集体。
三、表彰条件
对三类推荐参与表彰的对象,应符合各类表彰的所有条件:
(一)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
1.所在宿舍在上一年中获得3次及以上“宿舍卫生红榜”,且无蓝榜记录;
2.所在宿舍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物品摆放有序;
3.与宿舍室友之间、宿舍成员之间关系融洽,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未发生宿舍安全类的违规违纪行为;
4.宿舍成员无晚归现象;
5.积极带领或参与宿舍文化建设,如美化宿舍环境、开展文化活动等。
(二)校园环境美化创建先进集体
1.班级在上一年中获得3次及以上“室外包干区卫生红榜”,且无蓝榜记录;
2.班级成员积极参与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如植树造林、绿地清理、花坛维护等),且及时地对包干区保洁问题进行整改,不消极、不懈怠;
3.班级成员在青年志愿者义务劳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劳动实践先进集体
1.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劳动实践基地的种植与维护工作(如农作物种植、病虫害防治等);
2.班级成员在劳动实践基地的义务劳动中表现积极,能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且质量较高;
3.班级成员能主动发现并及时解决劳动基地日常劳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系内提出有效的劳动实践工作改进建议。
四、表彰程序
(一)由各系根据表彰条件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名单需经各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二)学工处负责对各级候选人进行复审,确定表彰名单;
(三)对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并依据《(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十八条院级“大项荣誉”的分值标准,给予受表彰的班集体或学生进行劳育测评奖励加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