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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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档案,加强档案规范管理,现将2025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档案材料目录及相关填写要求:
(一)高中阶段档案:总份数填写为“1”份,且装订为一份;
(二)毕业生学习成绩总表:不涂改,不用手写材料。由学籍系统直接导出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实习鉴定表: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系章亦可。指导老师签名、实习成绩等不得涂改;
(四)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需粘贴1寸彩色脱帽近照一张。班组鉴定、系意见栏,必须逐一认真填写,不能写“同意”、“同意上述意见”、“同意某某意见”或空白等。自我鉴定一栏要求至少写满篇幅的2/3,有超篇幅的可附页。曾用名,一般不填写,除非实在必要。无内容填写空格栏画上斜杠,如:“/”。落款日期统一填写:2025年6月30日;
(五)学生综合考评登记表:积分表里的“辅导员签章”需按学年签署;“系总支部意见”应为系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党总支公章。签字时必须逐格签字,不得跨格;盖章时必须一学年一盖章;
(六)奖惩材料:由各系填写《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表》,盖各系部公章,可附各种荣誉或处分的原件或复印件;
(七)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按院、系的党、团组织意见处理;
(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按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中心要求办理;
(九)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按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中心要求办理。
(十)其他空白项: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项目。
二、档案袋填写及封袋要求:
(一)档案袋封面及其他材料必须用钢笔(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或水芯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学生档案袋封面的填写工作,要求字迹书写工整,保持统一、整洁、美观。档案袋封面日期落款统一填写为:2025年7月1日;
(三)档案编号按学生学号填写,学号应写全,不可缩写或简写;
(四)系别、专业等严格按照教务部门要求填写全称,不可以缩写或简写;
(五)班级书写格式为:年级—班级,如:2025—1;
(六)档案封袋用专用封条平整粘贴袋口线扣处,扣线不可外露在粘贴纸外。待粘贴纸晾干后在上下页边处加盖学院公章各一至二印即可。
三、2025届毕业生档案花名册
按《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毕业生档案花名册》样表填写。
四、档案移交要求
(一)为加强学生档案管理,预防出现不必要的漏洞或过失,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系由学生科长负责管理、交接及汇报,其他部门由经办人负责指导、交接及汇报;
(二)各系毕业生档案及花名册整理完成后主动报告学工处、招就处,两处共同检查后方可移交;
(三)各系学生科移交毕业生档案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档案报表需一式两份,移交和接收部门各一份,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各系毕业生档案花名册需上交学工处一份(提交电子版及系党总支盖章pdf版本);上交给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中心的,则为可投递人才市场的完好档案及名册;
(五)对于档案材料部分缺失、学费未交、处分未解除等无法正常投档的毕业生档案,需按留校档案处理。此类学生档案由各系学生科整理成册后移交学院档案室;
(六)凡是未取得毕业生资格的(如自动退学等)学生高中档案,各系学生科整理成册后移交学院档案室,统一按留校档案处理;
(七)各系应在6月20日前完成档案创建工作,对于个别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操作。毕业生档案必须严格交由院档案部门或系内档案人员统一管理,辅导员手头不得自行遗留毕业生档案。
五、其他
其他有关毕业生档案工作,参照《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