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一: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
看点二: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国家秘密审核定为每年审核
工作中没有秘密?
保密工作与你无关?
网上信息一切安全?
错!错!错!
快来一起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保密法》是在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二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定: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保密法》在第五章第五十七条中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将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
0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0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0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04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0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0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07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08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09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
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保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违规用手机拍摄并在微信上
传输机密文件
相关部门工作中发现,杭州某局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李某某违规将一份秘密文件交给借调人员朱某某,供其在稿件起草时参考。朱某某用手机非法拍摄2页,并储存在手机中。同年年底,朱某某将文件图片发送至单位微信工作群,供其他同事参考,导致泄密。案件发生后,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02
非法扫描上传机密文件
某省属高校工作人员莫某某在省外出差期间,非法复印涉密合同。回到学校后,莫某某将两份保密合同等材料交给学院老师唐某某。唐某某让学生用手机APP扫描涉密合同复印件,存储在联网的电脑中。此后,唐某某、莫某某、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及省外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转发含有涉密合同的PDF文件。案件发生后,唐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莫某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人员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03
用微信小程序识别存储涉密文件
某市某区工作人员胡某某在整理台账资料过程中,违规使用“图片文字识别”微信小程序,对1份秘密级文件进行拍照识别,转化为电子文档后在手机上修改存档。此后,该文件一直存储在其手机内,未转发给他人,也未导出到其他设备。事后,胡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讨。
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根基,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应做到合法知密、不传密、不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