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通告——2020.1.15《明纪释法》第1期 教育、体育系统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0-01-16 浏览:7822次

教育、体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实验学校副校级干部周吉斌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周吉斌借其子结婚之机,于2019510日和18日先后两次操办婚宴32桌,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礼金1.69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周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摘自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

2.海南省琼海市潭门中学校长吴乾禄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97月期间,吴乾禄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商议私设“小金库”存放学校各类自筹收入,金额共计24.39万元。同时,利用“小金库”以教研经费名义违规给全校教职工发放津补贴4.98万元。吴乾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1月,吴乾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摘自海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3.江西省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原县第一中学校长刘建军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11月至201910月,经刘建军同意,县第一中学先后多次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酒水,造成不良影响。县第一中学还存在违规购买白酒并公款报销购酒款2160元问题。201910月和11月,刘建军先后被免去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201912月,刘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第一中学将违纪款2160元上缴财政。(摘自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4.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原书记莫骁驰醉驾问题。20181128日,莫骁驰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椒江区市府大道与前丁街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莫骁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201812月,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莫骁驰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194月,莫骁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摘自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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