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释法(第7期 总第98期)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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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习话】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紧盯不放,坚决改到位、改彻底。”
——2021年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讲话。
【典型案例】
全国教育系统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辽宁省鞍山市新世纪实验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违规收费问题。2021年8月,辽宁省鞍山市新世纪实验学校违规开办暑期托管班,违规收取198名学生费用(含托管费、车费、餐费),共计14.6万元。该校违反了“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规定。目前,该校已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鞍山市教育局核减新世纪实验学校招生计划;该校党委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对初中部相关教师予以解聘处理。
(摘自教育部网站)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博尔幼儿园开设兴趣班违规收费问题。2020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博尔幼儿园开设兴趣班,向302名幼儿家长违规收取兴趣课费用,共计52.85万元。该校违反了“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规定。目前,该校已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家长。花溪区教育局给予该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安博尔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免职处理。
(摘自教育部网站)
海南省三亚市某中学组织高三学生暑假补课问题。三亚市某中学2022届高三学生放暑假前每人收取补课费1500元,原计划暑假期间提前一个月补课,后因疫情未实施。三亚市教育局责令某中学清退所收的补课费,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学校及学校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资格,取消学校高三年级所有班主任本年度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资格。
(摘自海南省教育厅)
某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摘自教育部网站)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警示视频链接】
警钟60秒 | 忏悔书每写一个字都充满泪水和心痛
http://v.ccdi.gov.cn/2022/03/02/VIDEknzAdPbRDmpVX8tSyIiz2203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