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省赛作品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31次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2026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省赛作品技术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2026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省赛作品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卓知(南)2026015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400.00
采购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C16030300 |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2026年教师教学能力省赛作品技术服务 | 8 | 支 | 30000元 | 其他未列明 | 否 |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 22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7.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261984374@qq.com,(购买采购文件咨询小刘:0599-8820989)。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发售,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上午09:30:00。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05月25日上午09:30:00,递交至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9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9-6133010
13、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联系人:小刘
联系方法:0599-8820989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 |
银行账号:40786858794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