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与继续教育处 发布日期:2021-03-23 浏览:16443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764

学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邮编353011)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29年的福建省建阳师范学校,至今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2011年南平经济贸易学校并入我校,学校进一步发展壮大。

学校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地处闽江之畔,规划占地面积500亩,建设总投入3亿元。学校交通便捷,距离京台高铁延平站3分钟,距离福州、武夷山均40分钟车程。校区规划科学,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教育系、管理系、设计系、信息系、食品系和思政部6个教学单位,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30多个专业。学校共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和2个省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市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特色为生命”的办学理念,秉承“笃行善思,致用创新”的校训,深化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突破口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达98.5%,位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学校先后与京东电商学院、圣农集团、利郎集团、劲霸集团、南纺集团、南铝集团等上百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创新政行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体系,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不断提升,毕业生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专技名望。学校不断拓宽学生升学渠道,专升本形式多样。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并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3.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4.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安排录取的各项工作。

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按闽价〔2004〕费16号文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9000元,其它专业按闽价〔2000〕费245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6000元;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学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为:八人间650元/学年/生、六人间970元/学年/生、四人间1300元/学年/生;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六、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学院奖学金达全院学生数30%,具体金额变动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年28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等,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mbu.cn/zjc)阅读或来电咨询招生信息。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邮政编码:353011

咨询电话:0599-6133066、6133067

腾讯QQ:1640965442、1095508250

联系老师:詹老师:18065990339  郑老师:17759918822

纪老师:18120846379  林老师:18065990338

九、本章程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继续教育处负责解释。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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