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委员会关于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强化人才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来源:党委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5801次

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

《中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强化人才工作的办法》已经党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中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强化人才

工作的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委关于强化担当尽责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南委发〔2016〕19号)精神,激励学院各类人才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一线担当作为、实干拼创,学院党委在迎评创建“百日攻坚战”中强化人才工作,及时培养锻炼、考察发现人才,大胆科学地使用人才,推进人才平时考察常态化,人才培养使用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并进行创造性工作,能对学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人才包括管理人才和专技人才。

第三条  各党总支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要紧紧依靠人才,大胆合理使用人才,在工作中发现人才,在使用中培养锻炼人才。

第四条  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及时发现人才。

(一)考察人才不分身份。考察人才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及时与集中、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事者无忧,让有为者有位。

(二)考察对象主要是在“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中勇挑重担、勤勉努力、卓有成效的干部、教师和职工。

(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养、责任担当、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作风形象,以及在推动工作提速提效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等情况。

(四)考察方式主要有综合考察、专项考察、随机考察等,根据考察事项的特点,实行“一事一考,一事一策”,具体考察方案由党工部、人事处另行制定。

考察组在收集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分工、岗位职责、承担的具体任务、序时进度安排等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列席会议、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节点对账,以及收集分析工作排位进位情况、上级部门和关联部门评价、评建办意见、媒体报道、信访举报、群众评价等,了解项目进展、工作推进和人才作为情况。

(五)考察组结合考察情况、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团队运行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人才表现情况、实际清单和负面清单,结论性评价意见和结果运用的建议。汇总一批考察中发现的表现优秀的人才名单,重点是年轻干部、各类较有作为的专业人员,以及曾受过问责、处分但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六) 考察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也要对考察对象负责,对其工作中的失误,应及时建议启动容错会审;对接受调查的考察对象,考察组应主动介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第五条  考察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监督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树立注重实干、注重实绩、注重基层、注重一线的鲜明导向。

(一)对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予提拔重用,其中实绩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打破职级、年限、身份、年龄限制,大胆提拔任用;有能力、有专长的人才,及时调整到重要岗位;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培养计划,加强跟踪培养。对在一线表现突出的内聘人员,建立实绩档案,并经相关程序,予以相当管理岗位或职称岗位的职权和待遇。

(二)对各方面反映一般化、干劲不足、责任心不强、“慵懒散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教职员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约谈、诫勉;暂缓或取消晋升职级职称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

第六条  考察情况经党工部、人事处分析研究后,向党委报告。其中,涉及专业技术职称问题的,由人事处向职称评审委员会反馈。

第七条  考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工部牵头,会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党性强、素质好、作风正的干部组成。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党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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