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专项工作 督查考核办法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5289次

各处室、系(部):

根据《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推进迎评促建“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闽北职院〔2017〕20号)文件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迎接教育部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推动学院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对百日攻坚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批评处罚;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抓落实不力、违反作风纪律的,将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和责任追究,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以“奖优罚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

二、考核程序

1.“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督查小组提出督查检查意见,并附书面材料;

2.学院评建工作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并附书面材料;

3.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示;

三、考核结果

1.迎评促建“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系(部)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党政部门、教辅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考核结果分为: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等次;

2.考核被确定为完成等次的,计3分,评估工作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3.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完成等次的,计1分,不予奖励,督促整改;

4.考核被确定为未完成等次的,不计分,第一次未完成的予以批评督改,第二次未完成的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四、几点说明

1.本考核办法只针对迎评促建“百日攻坚战”督查清单所列专项项目;

2.每月考核一次;

3.本考核办法由学院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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