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第1期(总第9期)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9年3月25日

【党风廉政建设】
学院党委召开2018年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述职评议会议
12月28日,学院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召开2018年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院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机关党总支、教育系党总支、设计系和管理系联合党总支、信息系和食品系联合党总支等4个党总支负责同志依次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述职。各党总支负责人汇报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剖析了差距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的整改思路。
院党委书记高建富对各党总支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点评。他指出,2018年度各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职责,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院党委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的重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三是基层组织设置更加合理;四是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五是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六是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对各个党总支进行精准点评,既肯定了取得的成绩也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最后,与会人员对各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学院召开2018年学院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暨中层领导干部
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
1月11日,学院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召开2018年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评议会。院党政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后备干部、民主党派教工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党委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会议,由党委书记高建富同志主持。首先,院党委书记高建富同志进行现场述责述廉述法;其次,院党委副书记陶金辉同志和纪委书记姚荣同志分别进行了述责述廉;随后,高建富书记进行了对两位党委领导成员的述责述廉进行了点评;最后,全体与会同志对三位领导进行了评议。
第二阶段,召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16位党总支和处室负责人联系工作实际,分别从2018年的履职情况和各自所负责的工作及各岗位职责,工作开展的情况;贯彻院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重点工作完成的情况;服务评估整改的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的情况;参加党支部活动的情况以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领导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随后,院党委书记高建富同志对各中层领导干部所述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点评。他指出:一年来学院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要继续努力,要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要创造性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建的品牌创建、在工作的创新上还要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在逐级传导,各项制度还要不断完善。有些工作的推进还不够理想,个别干部还缺乏担当精神,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下一步,学习上还要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还要不断提升,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为迎接第二次全体党员大会的召开和二轮评估回访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对各汇报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院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
学习习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月1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1日下午,闽北职院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思政课教师、学生代表等20人参加。会议由院党委高建富书记主持。
高书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上好思政课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教师的关键作用,明确提出了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重大要求,为推进思政课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学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政治课程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配齐配强思政教师队伍,培育、培养思想过硬、专业过关的思政教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的“八个相统一”。
会上,与会师生纷纷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基层动态信息】
设计系和管理系联合党总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
12月4日下午,设计系和管理系党总支在行政楼310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议。党总支书记詹茂光主持会议,总支委员、支部委员、部门负责人以及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詹茂光传达了《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闽北职院纪〔2018〕20号)和《中共中央纪委印<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文件精神;接着,党总支纪检委员庄梅华同志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南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最后,詹茂光书记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的重要性;要改进作风,当好表率,党员干部要成为廉洁从教的模范;要明确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及时宣传,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严格要求,身体力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筑牢防腐拒变防线。(设计系和管理系)
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2019年元旦春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四风’工作”专题学习部署会
2019年1月2日上午,学院机关党总支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由机关党总支叶常明书记主持。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机关党总支委员郑定华同志在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近期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与会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两节”通知文件精神作讨论发言。
最后,机关党总支叶常明书记作会议总结和工作部署。他要求,一是机关各处室要做好学习传达部署;二是各处室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打好节前“预防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三是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拧紧“纪律弦”,自觉增强“免疫力”;四是要求全体党员对照自身检查,做好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关党总支)
信息系和食品系联合党总支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1月4日上午,信息系和食品系联合党总支召开了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行政坐班党员干部及各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精神,传达学习我校《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会议对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进行了通读。与会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纷纷表示要严明纪律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会议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积极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信息系和食品系联合党总支)
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防止“四风”
问题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讨论座谈会
1月10日、14日,院学工处分别组织召开处室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和组织学习讨论活动。学习座谈会上,处室负责人刘林同志将院纪检监察审计处转发的闽北职院纪〔2018〕20号文件《中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等六份文件进行传达。
通过对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的学习,使同志们对在“两节”期间做好部门党风廉政工作、严防“四风”问题抬头、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有了新的认识,再次敲响警钟。会上,处室各科室负责人、科员分别根据部门实际和个人岗位工作任务进行了心得体会交流,并做工作表态:
一是要提高个人的政治站位,强化“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尤其在“两节”期间,处室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以廉洁案例为戒,时刻躬身自省,坚守纪律底线,防范问题发生,处室科室每位干部都应当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一如既往地坚定服务师生的工作信念,持续做好部门岗位工作。要提高办公效率、强化机关效能,急师生所急,切实从学生思想道德引领、学生综合服务、资助政策服务、就业创业引导、大学生日常安全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过节不能松懈,放假保证联系,确保与基层学生工作干部、大学生和家长的有效联系。
三是要从自身做起,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作用,提倡良好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根据部门岗位的特点,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关怀有困难的学生及其家庭,关心帮助大学生过好祥和节日。(学工处)
教育系党总支召开”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会议
2019年3月25日下午,教育系党总支在行政楼204召开了“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扩大会议。系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教科办主任、支部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党总支副书记邱海松同志作了主题发言。发言要求,教育系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要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立鸿鹄志,做奋斗者。与会同志作了交流发言。邱海松同志要求,各支部要召开支部党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系)
【党纪法规释义】
【监察法释义(58)】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是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监察工作客观、公正、合法,树立监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回避的类型。监察人员实行回避的类型有两种:(1)自行回避,即监察人员知道自己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的,主动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2)“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主要是指监察人员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对于监察人员应当回避而拒不回避的,监察机关要对其进行提醒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二是回避的情形。本条共规定了四种应当回避的情形:(1)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这种情形是指监察人员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人,既不能同时,也不能参与以后的调查处置环节,以避免出现不公正办案的情况。(3)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是指监察人员或者他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虽不是本案相关人,但本案的处理涉及他们的重大利益,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4)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是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朋友、亲戚;与监察对象有过恩怨;与监察对象有借贷关系等等。上述情形只有在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下适用回避。比如监察人员是监察对象的近亲属,应当无条件回避,但如果监察人员与监察对象是一种远亲的关系,则要看其是否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才能决定回避与否。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回避制度的监察人员主要是指调查人员,但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审理等各部门人员如果存在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等情形的,也应当予以回避。监察人员回避后,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廉政文化建设】
非但以我约束人 正须以人约束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大臣率属之道:非但以我约束人,正须以人约束我。我有私意,人即从而效之,又加甚焉。如我方欲饮茶,则下属即欲饮酒;我方欲饮酒,则下属即欲肆筵设席矣。惟有公正自矢,方不为下人所窥。
——《澄怀园语》(清·张廷玉)
■译文
高级官员端正自己,统领下属、以上率下的方法:不但要以自己的言行约束下属,也必须以下属的言行约束自己。如果自己有私心,别人就会立即跟从,并且模仿效法,甚至变本加厉,更加严重。譬如,我刚想喝茶,下属可能就会想喝酒;我刚想喝酒,下属可能就会想安排宴会、布置酒席。因此,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不会被下属窥探到私欲而投其所好。
■解读
本段话选自清雍正时期大学士张廷玉所著《澄怀园语》。作者主要阐述作为领导要力戒私欲,不然下属就会变本加厉效仿,甚至肆无忌惮置国家的法律而不顾。张廷玉一生清廉勤政、公正无私,为官处事谨小慎微,所著家训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发人深省。
谈到为官的方法,张廷玉认为:“非但以我约束人,正须以人约束我。”作为高级官员不仅要严格约束下属,更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给下属投其“私意”所好的可乘之机,用坚守原则、躬身垂范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最好的领导方法是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古语云:“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领导干部只有己身正才能正人,带头当好标杆、树好榜样,下属就会群而效仿、不令自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
“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管人必先管好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表率意识,清醒认识到位越高、权越重,越要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陈启西 张廷品 整理)
【以案明纪教育】
教育、体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观堂中心学校校长张从坤等3人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8年8月16日中午,观堂中心学校校长张从坤、教务主任马传华、总务主任魏涛等3人在观堂镇文化饭店接受承建观堂中心学校周转房施工方陈某的宴请。2018年11月5日,谯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从坤、马传华、魏涛三人党内警告处分。(摘自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
江西省赣州农业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邹志华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2018年3月29日晚,邹志华在该校第三食堂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且违规提供高档酒水,共计消费2371元。此外,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该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违规提供香烟及超标准接待问题,邹志华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30日,邹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摘自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黑龙江省大庆市第十四中学原副校长徐玉文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徐玉文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留存学校的加油卡6张,并使用卡内19538元为本人私家车办私事加油。徐玉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徐玉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该校校长陈长艳因履行管理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摘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湖南省沅江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经纬违规收受他人高档烟酒等问题。2010年至2018年,胡经纬利用逢年过节、家属住院等时机,多次收受下属、服务对象和个体老板等人所送的“和天下”香烟、“飞天茅台”“五粮液”名酒等物资,收受的香烟由其妻子变卖得款172.18万元,名酒折合人民币13.15万元。胡经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胡经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摘自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