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系高职学生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与工程系
发布日期: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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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院学工处《关于做好我院高职学生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北职院学[2013]24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向学院推荐我系高职学生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评审程序
评选推荐是保证奖助学金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程序。各班级要认真贯彻上级要求,成立包括班主任在内的贫困生认定小组,系部将成立评审小组。班级应与系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系相关评选推荐工作。
各班级应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向班级同学公示,无异议后报系部。系部将在汇集各班级候选人名单后向全系公示三到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二、坚持原则,严把评审标准
各班级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严把评选标准、资格审查关,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对象及限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
(1)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五年专(中职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五年即大专最后一年具备申请资格。
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
凡是在校高职贫困学生都可以申请。(应征入伍及休学的学生除外)
申请限制:
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以重复享受。
2.学习成绩及平时表现要求
(1)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都需位于班级或专业前10%,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跌出前班级或专业10%,但均位于班级或专业10-30%之间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证明材料,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没有不及格科目,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系部或学院警告或处分(系部届时将审核候选人的平时表现,不合格者将被除名),励志向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10-30%之间,并且上学年或者这次被评为贫困生的(包括一般贫困生),才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系部或学院警告或处分(系部届时将审核候选人的平时表现,不合格者将被除名),才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评选办法
除本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外,其他按照《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文件见学院学生工作处网页)。
三、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全院共1名)
各班级可向系部推荐一名优秀学生作为候选人,由系部评选一名优秀学生作为我系参选人员,并上报先进材料,之后由院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从各系候选人中评审决定1名我院国家奖学金人选,并上报。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系共23名)
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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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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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名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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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械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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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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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械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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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械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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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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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数控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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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数控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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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模具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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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模具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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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电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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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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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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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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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会计班
|
2
|
11计算机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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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计算机类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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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网络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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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各班级暂按以上表格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者人数,系部将在有必要时根据全系情况调整名额。
3、国家助学金(我系特困名额25个,贫困名额75个,共计100个):
国家助学金分特困与贫困两个等级,特困生每年资助4000元,按10个月发放;贫困生每年资助2500元,按10个月发放。
各班级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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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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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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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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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名额
|
贫困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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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械1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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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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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械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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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机械2班
|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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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数控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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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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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数控班
|
2
|
5
|
12模具班
|
1
|
3
|
11模具班
|
2
|
5
|
12机电班
|
1
|
4
|
11电子班
|
1
|
2
|
12会计班
|
1
|
6
|
11计算机班
|
1
|
2
|
12计算机类班
|
1
|
4
|
11网络班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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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机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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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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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数控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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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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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模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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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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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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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机电班
|
2
|
6
|
13电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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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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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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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计算机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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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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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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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各班级暂按以上表格推荐国家助学金候选者人数,系部将在有必要时根据全系情况调整名额。
2、各班级推荐的国家助学金候选者在上报系部时需同时递交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必须手写)、贫困证明一份(证明上需有基层政府部门及上级民政部门两个章子),以上两份材料必需同时具备,且必需是新的,不可重复使用上年的报告与证明。同时新评人员必须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还有其他贫困证明材料亦可上交,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四、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做好报送工作
1、班级推荐的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员需要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员需要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班级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员需要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班级需在10月16日前,以纸质及电子原件形式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所有纸质材料电子档填写后再打印出来,不可手写(签名及日期处只有手写,不可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3、材料收集:2011级相关材料交给辅导员助理郑灵洁同学;2012级相关材料交给辅导员助理李伊朗同学;2013级相关材料交给辅导员助理潘春树同学。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奖初审名单表;
3、国励初审名单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与工程系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