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衔接考试试点的通知
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日期: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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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
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
为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会提出的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衔接开展本科教育自学考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以下简称“衔接考试”)试点工作,首批参与试点工作的本科主考学校为先期已参加调研的福建师范大学和集美大学。为加强试点工作的宏观管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考试工作协调发展,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反馈。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